金融圈都需知道的合法放贷机构

moxun 112 0

“职业放贷人“ 最近一直被各大自媒体相继介绍,由其是如果一旦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后,其借款合同就有可能被认定无效。那么在中国,谁才具有放贷资格呢?谁放贷才是合法的呢?这些机构的主管机构又是谁呢?

本期小呆带着上面的问题搜寻了很多资料,发现网上的介绍资料大部分都没有更新,特别是 2023年5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后(明确了上述涉及的主体均划给银保监会进行管理),监管体系做了调整自然我们的知识体系也要及时更新才对。本文从三个方面介绍有哪些机构是合法的贷款机构。

一, 贷款的种类及放贷机构概览

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经历过多次金融监管机构的变革之后,目前主要是由银保监会负责批准经营贷款业务,目前可以发放贷款的也主要是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是银行,二是信托公司。

银行类金融机构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概况图

介绍贷款主体资质之前,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一个问题,什么是贷款?

1,贷款定义及分类

我们通常的理解贷款就是“货币借贷”,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银发〔2023〕164号),贷款是指:

“个人或机构在保留资金或把货币所有权的条件下,以不可流通的借款凭证或类似凭证为依据,暂时让渡或接受资金使用权形成的债权或债务。”

根据该标准,贷款产品的类别分为央行的再贷款、普通贷款、拆借、透支、垫款、回购返售、黄金、证券借贷、贸易融资、融资租赁、打包信贷受让资产、转贷款、并购贷款、其他贷款等13大类。?

可以看出,根据央行的统计标准,贷款是个内涵是非丰富的概念,除了“普通贷款”之外,还包括了再贷款、拆借、回购返售、融资租赁等都包括在内。不过本文将主要围绕“普通贷款”展开,即贷款人和借款人签订的约定利率、期限和还本付息的贷款。

2发放贷款的机构类型

可以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又具体可以分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和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两大类。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典当、小贷是可以发放贷款的,但比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都没有发放贷款的资质,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证券公司的股票质押,本质上也是贷款业务的一种,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因此本文也不具体讨论。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普通工商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偶发产生的借贷也合法。

二, 放贷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其中银行和信托是贷款业务的主力军,贷款规模也主要集中在这两类机构上。

银行实际上可以分为政策性银行 、商业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开行(目前已经被定位为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农发行和进出口银行。此外,除了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之外,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也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本文不作具体区分。不过小呆呆在往期的文章里统计过全国4588家银行金融机构名单,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查看往期历史文章。

1,商业银行: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商业银行的贷款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两大类,但以自营贷款为主,委托贷款在委贷新规之后,因禁止了资管产品发放委贷,规模急剧萎缩。

2,信托公司:固有资金贷款和信托贷款

根据2010年4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此外,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

因此,信托公司不仅可以做信托贷款,其固有资金也可以发放贷款。然而,信托的贷款业务经营模式和银行不同,信托公司主要是信托贷款为主,即表外业务,通过受托管理的信托财产发放贷款,而固有资金贷款,即通过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则少之又少。

这主要是目前信托不作同业拆借之外的负债,而同业拆借的期限最长也只有7天,所以如果信托信托要自营贷款,只能是用资本金,就是股东的真金去放贷,这是个相当“奢侈”的事情。

3,其他有放贷资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除了银行和信托之外,还有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特定领域也可以发放贷款,包括了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汽车金融公司等。

1、财务公司

目前全国财务公司法人机构数量达到了247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是指: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简单来讲,财务公司就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银行,服务只能对内不可对外。在负债端,财务公司可以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和其他企业存款;在资产端,可以为成员单位提供贷款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等服务。

2、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注意,不是小额贷款公司)估计大家比较陌生,也很少见到这类公司的网点。实际上,贷款公司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一种(另外两类是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不过其数量和业务规模也着实比较小。截至目前,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全国只有13家贷款公司。

根据《贷款公司管理规定》(银监发〔2009〕76号),贷款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同时,根据该规定,贷款公司不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其运营资金来源包括了实收资本、向投资人借款及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但是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50%。在业务上,贷款公司可以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及贷款项下的结算等。

3、汽车金融公司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最新版),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根据该办法,汽车金融公司,可以为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在负债端,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相对有限,主要依赖于银行借款,据统计,资产规模排名前7的汽车金融公司有超过50%的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融资来源渠道单一,面临资金成本较高、额度有限、流动性管理难度大等痛点。

4、消费金融公司

根据2014年1月1日实施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在负债方面,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

在提供贷款方面,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有两种模式,包括直接借款式和受托支付式两种业务模式。其中,直接贷款式也即直接支付式:消费者先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审批下来后资金下放到消费者指定账户,由消费者用于消费。

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目前基本按照一省一家的方式进行审批,截至目前共有26家已获得牌照,其中有三家已获牌在筹备中。第27家消费金融公司也在申请牌照中。

三,放贷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持牌)

这主要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公司

2023年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但其并未持有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金融牌照,并非持牌金融机构。

1,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原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

其资金来源只能来自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而且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这个资金来源的限制也直接约束了小贷公司的贷款规模难以做大,不过这本来也符合他诞生之初的定位,即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不过,在贷款利率上,小贷公司可以说是已经“利率市场化”了,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根据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332家,其中在该协议注册的会员公司有371家(截止到2023年4月4日)。贷款余额9721亿元,其中地区贷款余额最高达1614亿元。

2,典当公司

典当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制度。不过我国《物权法》却未将典权规定为物权,仅有零星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对典当关系做了规范。

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而典当行或者说典当公司,则是指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

典当行可以依法开展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等,所以典当本质上可以看做是抵押质押贷款业务,但是不能直接发放信用贷款,也不能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根据全国典当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截至2023年2月底,全国共有典当企业8532家,分支机构950家,注册资本1731.3亿元,从业人员4.5万人。

本文站在放贷主体资质角度来论述,与伙伴们分享哪些机构是有资质放款的。而站在融资者角度民间借贷也是可以筹措到资金的,但其不具备法人放贷资格所以在此不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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